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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

名称
主要职责
主要负责人
办公室
负责组织协调政策调研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;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、公文处理、督办、机要保密、档案、文秘、宣传信息和接待、联络、保卫工作;负责局人事、工资、福利、纪检、计划生育和综合统计工作;综合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;承办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司海英
劳动力资源管理科
规范管理劳动力市场,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;负责失业员工管理、外来劳动力流动就业管理,外国人、港澳台人员在宝安就业管理;贯彻执行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、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、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政策,监督企业收入分配;负责政策性就业安置;负责招工、调动工作。
胡小鸣
培训(鉴定)管理科
贯彻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;管理和监督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,并进行资格审查;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工作;审核社会职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;负责职业资格证书、岗位证书的核发。
唐德明
劳动关系科
制定劳动关系处理制度和规则;核准企业经济性裁员;督促落实企业职工工休制度和女工、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制度;核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;负责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的日常事务;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;负责企业规章制度的审查备案;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;负责劳动法制宣传教育;负责处理劳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论案件。
黄夏敏
劳动信访办
主要职责:负责处理劳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来信、来访、来电工作;负责信访统计分析和情况反映工作。
麦海派
劳动监察大队
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劳动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政策法规的情况,贪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;受理劳动用工方面的投诉,负责处理罢工和上访事件。
杨知义
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
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市劳动争议仲裁规制度;负责受理本区劳动争议;指导各镇、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工作;负责劳动争议专、兼职仲裁员的培训。
胡兰
劳动就业管理中心
1、办理深圳市户籍员工就业转失业登记;
2、办理深圳市户籍失业人员登记;
3、负责《深圳市失业员工证》的年审、换发新证及遗失补办;
4、办理深圳市失业员工再就业手续;
5、办理深圳市《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》;
6、负责《再就业优惠证》的发放和年审;
7、代办失业员工、内退人员退休手续;
8、办理深圳市户籍居民就业登记手续;
9、接受失业员工困难认定申请,并对其一对一指导;
10、审核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情况,出具认定证明;
11、兑现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就业补贴;
12、失业人员技能培训费用的审核、结算;
13、开展托底安置工作;
14、办理《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》;
15、负责失业员工档案管理(保管、调档、查档)工作;
16、初审宝安区再就业培训基地的认定。
陈锦波

 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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