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宝安区2007年度劳动用工
守法诚信企业的通知
各用人单位:
为发挥守法诚信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,促进企业增强守法观念,诚信用工,营造良好用工环境,我局将在全区企业范围内开展评选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活动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对象
宝安区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。
二、 评选条件
(一)无非法使用童工行为;
(二)工资及加班工资达最低法定标准;
(三)无无故拖欠、克扣员工工资现象;
(四)劳动合同签订率93%以上;
(五)劳动关系和谐,本年度内无因有效投诉而被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记录;
(六)近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劳资纠纷或集体劳动争议案件;
(七)无严重超时加班加点现象。
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。
三、 参评方式
(一) 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自查,提交以下资料,并报送至所属地劳动办(所、科)。
1.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申请表;
2.企业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;
3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4.政府授予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;
5.由银行代发员工工资的相关证明文件、材料。
第1项,可到所属地劳动办(所、科)领取或登陆宝安劳动信息网(http://www.bald.gov.cn/)下载。4、5项材料可作为加分项,由企业自愿提供。
(二) 经街道劳动办(所、科)初审、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评审小组审核、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领导小组审批之后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授牌。
四、授牌企业管理
对于已获授牌的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,如当年无有效投诉,也无严重劳动违法行为,将自动顺延资格。除举报专查、投诉处理业务依法正常开展外,年度内不对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。
其他评审事项,请查阅《宝安区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评审办法》,或到各街道劳动管理部门咨询。电话:
新安:27807744 西乡:27790451
福永:27391422 沙井:29873700
松岗:29729190 公明:27738531
石岩:27607995 龙华:27707113
民治:28119843 大浪:29671930
观澜:28022301 光明:27122240
二○○七年三月二十六日